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6日,是經武定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縣內唯一一家從事政府儲備糧、軍供糧、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糧等政策性業務和政府委托的其他經營業務以及商品糧購、銷、調、存、加工經營業務的國有獨資糧食企業,由武定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武定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履行行業業務管理。
目前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州人才發展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熱愛糧食事業。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較高的職業素養,勤勉敬業、敢于擔當、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較強的業務開拓能力,愿意把個人追求融入企業長遠發展之中,與企業共進退。
4.具有較強的履職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身心健康,抗壓能力強,有一定的相關工作經驗。
5.綜合素質好,具有團隊協作能力,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有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6.個人信用良好,無不良征信記錄,無法律法規、黨紀政紀、規章制度和其他另有規定的不適合報名應聘的情形。
(二)其他條件
1.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優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無涉黑涉惡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受處分期間或期限未滿的人員;
4.吸毒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統一在“楚雄人才發展”微信小程序報名,不接受現場、短信或電話報名。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楚雄人才發展”微信小程序(每人僅限報名一個崗位),按以下流程報名:
登錄“楚雄人才發展”微信小程序→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上傳相關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電子證件照、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等)→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繳費到指定銀行賬戶→繳費成功即報名成功。
(二)報名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1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2日18:00。
(三)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實行人工審核。資格初審不對信息真實性驗證,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有意報名的人員根據報名時間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報考。
2.請報考人員特別注意,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修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仔細核對填寫信息,確保提交的信息準確無誤。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招聘條件的最終認定結果,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的條件,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3.請應聘人員特別注意,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楚雄人才發展”微信小程序發送給個人,請及時查收。
(五)報名費用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合格后,須于2024年8月13日24:00前完成繳費,報考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50元,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放棄筆試考試及后續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費。考務費繳納到指定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134090526423
賬戶名稱: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西路支行
2.繳納費用時必須備注報考人員“姓名+報考崗位”。如因不備注報考人員“姓名+報考崗位”造成無法甄別報考人員是否已繳費,導致報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準考證領取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七)招聘計劃取消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繳費人數比例等于或高于1:3方能開考,低于1:3的,調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崗位。因取消招聘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無息)。招聘計劃調減公告在“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考試
(一)考試方法。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按照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所占權重為50%,面試所占權重為50%。
(二)筆試
1.筆試形式: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職業素養、溝通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及國企綜合基礎知識的情況。
4.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5.筆試成績公示和公布。筆試成績公示3天,公示期間僅接受參加考試但成績為0或被標記為缺考、對違紀有異議的人員查疑,查疑結束后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3天內,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崗位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出現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最后一名成績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100分,時間20分鐘),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團隊協作及崗位履職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遞補: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四)綜合成績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2天內,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根據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較高人員、持有崗位履行職責相關職業(執業)資格證人員、學歷較高人員、相同學歷下持有學位證人員的優先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地點和時間另行公告。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告。
(三)資格復審內容
1.資格復審審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凡不具備招聘條件中的任何一項條件及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即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交無人事勞動關系糾紛的書面承諾,如考察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原工作、協議、合同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終止合同或存在勞動人事糾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體檢
(一)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普通公務員體檢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中依據標準可明確認定屬于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確定為體檢不合格人員;若出現的問題不能直接認定,可就該項目再復檢一次,復檢即為終檢。
(二)體檢由州人才發展公司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八、考察
由公司及州人才發展公司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工作經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實是否符合招聘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者、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均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九、擬聘用人員確定
(一)根據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公司對人員實施考核,經考核合格的保留勞動合同關系。考核不合格的將視情況給予一定期限考察期或解除勞動合同;考察期滿,考核仍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遞補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體檢及考察等環節有不合格、逾期未參加、提交書面申請放棄的崗位,可按照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合格人員,也可視實際情況重新組織招聘。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據公司的薪酬管理辦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十三、招聘紀律
(一)州人才發展公司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組織及實施。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報考和聘用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和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四、其他事項
(一)請報考人員關注“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如招聘計劃調減、考試成績公示等普遍報考人員應當知曉的事項將在上述微信公眾號公告,所有事項凡在微信公眾號公告即視為報考人員已經知曉。
(二)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要確保報名填寫聯系電話暢通,因所填寫聯系電話不能取得聯系視為報考人員已知曉所通知事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六)報考人員往返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七)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3987828992(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
0878-3117323(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附件: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武定縣糧食儲備有限公司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