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運城服公司)是楚雄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州運營集團公司)根據“十四五”戰略規劃,立足“一體三商”的總體發展定位,聚焦“城市服務運營商”重點打造的下屬一級子公司。
國運城服公司始終秉承州運營集團公司“德昭業精、誠信重諾、崇實善為、革故鼎新”的核心價值觀,堅持“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的發展思路,踐行“國企為民、服務至上”的經營理念,著力發展綜合物業、資產經營、項目運營、城市綜合服務運營等業務。創新優化資源配置,充分挖掘衍生業務,為服務對象提供多形式、多品類、多渠道的全方位高質量服務。國運城服公司通過資產運營,科技助力、數字賦能,致力于成為具備可持續投融資能力、經營擴展能力和持續創造價值能力為一體的一流城市綜合運營服務商。立足楚雄、輻射縣市、面向全省,全力打造州運營集團“國運城服”品牌。
目前因國運城服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州人才發展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4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較強的協調能力,遵守紀律,有團隊合作意識和愛崗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符合招聘崗位年齡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詳見附件《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受處分期間或期限未滿的人員;
4.吸毒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可將相關報名材料PDF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文件名為:應聘崗位+姓名)方式報送至指定郵箱(job@chuxionghr.com)。
(二)報名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4年8月3日8:00至8月9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3日8:00至8月10日18:00。
(三)報名提交材料
《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電子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從業資格證書、任職文件、業績證明及榮獲表彰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個人近期征信報告等。
(四)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實行人工審核。資格初審不對信息真實性驗證,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有意報名的人員根據報名時間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報考。
2.請報考人員特別注意,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修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仔細核對填寫信息,確保提交的信息準確無誤。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招聘條件的最終認定結果,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的條件,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五)報名費用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合格后,須于2024年8月11日24:00前完成繳費,報考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50元,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放棄筆試考試及后續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費。考務費繳納到指定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134090526423
賬戶名稱: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西路支行
2.繳納費用時必須備注報考人員“姓名+報考崗位”。如因不備注報考人員“姓名+報考崗位”造成無法甄別報考人員是否已繳費,導致報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準考證領取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七)招聘計劃取消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繳費人數比例等于或高于1:3方能開考,低于1:3的,調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崗位。因取消招聘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無息)。招聘計劃調減公告在“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考試
(一)考試方法。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按照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所占權重為40%,面試所占權重為60%。
(二)筆試
1.筆試形式: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情況。考試不設定具體的考試命題范圍。
4.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5.筆試成績公示和公布。筆試成績公示3天,公示期間僅接受參加考試但成績為0或被標記為缺考、對違紀有異議的人員查疑,查疑結束后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3天內,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崗位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出現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最后一名成績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100分,時間20分鐘),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團隊協作及崗位履職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遞補: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四)綜合成績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2天內,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根據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較高人員、持有崗位履行職責相關職業(執業)資格證人員、學歷較高人員、相同學歷下持有學位證人員的優先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地點和時間另行公告。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告。
(三)資格復審內容
1.資格復審審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凡不具備招聘條件中的任何一項條件及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即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交無人事勞動關系糾紛的書面承諾,如考察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原工作、協議、合同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終止合同或存在勞動人事糾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體檢
(一)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普通公務員體檢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中依據標準可明確認定屬于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確定為體檢不合格人員;若出現的問題不能直接認定,可就該項目再復檢一次,復檢即為終檢。
(二)體檢由州人才發展公司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八、考察
(一)以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二)由州人才發展公司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實是否符合招聘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者、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均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九、擬聘用人員確定
(一)根據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通過“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的擬聘用人員與州人才發展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派遣用工關系,派遣到國運城服公司工作。
十一、遞補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體檢及考察等環節有不合格、逾期未參加、提交書面申請放棄的崗位,可按照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2次后仍未招聘到適合人選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據國運城服公司的薪酬管理辦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國運城服公司的規定執行。
十三、招聘紀律
(一)州人才發展公司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組織及實施。
(二)考試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督、州運營集團公司及社會群眾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報考和聘用資格的;
2.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四、其他事項
(一)請報考人員關注“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如招聘計劃調減、考試成績公示等普遍報考人員應當知曉的事項將在上述微信公眾號公告,所有事項凡在微信公眾號公告即視為報考人員已經知曉。
(二)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聘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要確保報名填寫聯系電話暢通,因所填寫聯系電話不能取得聯系視為報考人員已知曉所通知事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六)報考人員往返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七)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8-3117323(州人才發展公司)
監督電話:0878-6016535
附件:1.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
2.楚雄國運城市運營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
楚雄州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