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公告
經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注重質量,改善結構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序號 |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專業 要求 | 年齡要求 | 學歷 要求 | 其他 | 備注 |
1 | 疾病控制崗位 | 3 | 預防醫學 | 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30周歲及以下。 已考取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 | 普通高等院校醫學類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2022、2023年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 1.研究生學歷優先; 2.研究生本科專業要求為臨床醫學或預防醫學專業,同時具有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 | 30周歲以下指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 |
2 | 檢驗崗位 | 2 | 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檢驗技術 | 1.研究生學歷優先; 2.研究生本科專業要求為衛生檢驗、醫學檢驗相關專業,同時具有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 |
三、 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人員;
3.吸毒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網、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及“楚雄州疾控”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日8:00—7月2日18:00止(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此次報名采取網絡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絡線上報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報名,報名考生將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生報名信息一覽表(附件3,以Excel的格式填報),其余所需材料按應提交的材料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檔后傳至指定郵箱yncxcdcrsk@126.com,文檔及郵件標題一律命名為“招聘崗位+真實姓名”,郵箱設置自動回復功能,未收到回復的請重新發送。網上報名人員在報名材料提交1個工作日之內未收到材料提交成功回復的,請致電0878-3388519查詢報名情況。
3.報名時考生應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一頁上)。
(2)畢業證、學位證(2024年畢業生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交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的學籍證明或學信網帶有在線驗證碼的學歷驗證報告。研究生需要同時提交本科畢業證、學位證)。
(3)報考崗位相關的其他證書材料。
(4)承諾書(附件1,下載簽名按手印后上傳)。
(5)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
(6)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生報名信息一覽表 (附件3)Excel格式。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線上審核PDF掃描件。資格審查的內容是:考生是否符合所報崗位規定的范圍對象和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應聘的其他要求。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認定結果,因本人不真實準確填寫信息、弄虛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2.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在2024年7月4日前未收到資格初審結果的,請致電0878-3388519查詢資格初審情況。
3.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交報名時上傳的報名材料原件,即: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籍證明、學歷驗證報告、承諾書、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及其他證書材料。資格審核后除承諾書以外的原件退回本人,單位留存復印件。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者報名時提交信息與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動放棄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環節。
4.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考試考核
1.憑準考證參加考試考核。
2.考試考核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主要考核應試者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能力、專業實踐技能和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2)面試。面試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考生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全部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若研究生學歷的報名人數在崗位計劃招聘數的2倍及以下的,研究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若研究生學歷的報名人數在計劃招聘數的2倍以上的,研究生要參加筆試。全部筆試人員按照計劃招聘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筆試開考比例未達1:3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3)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總分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考試考核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
(4)根據報考崗位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研究生、面試成績分高者優先入選。
(五)考察、體檢及聘用
1.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工作,主要針對應聘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
2.體檢。應聘人員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員自己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如有隱瞞既往病史或不符合醫療衛生崗位要求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體檢須開展吸毒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3.聘用。考察、體檢合格者經用人單位集體研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統一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4.遞補。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存在影響聘用的情形,由本崗位達到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按研究生、面試成績分高者優先,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紫溪大道192號(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系電話: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878-3388519
聯系人:申老師、樊老師
電話(傳真):0878-3388519 郵箱:yncxcdcrsk@126.com
六、紀律要求
(一)楚雄州州屬衛生健康單位2024年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工作的領導,接受州紀委州監委駐州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全程監督。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當年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所有報考人員考察階段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畢業證的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
(五)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做好保密工作。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對違反招聘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六)如發現招聘過程中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請致電:
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員會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1.承諾書
2.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
3.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生報名信息一覽表
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下載:附件1:承諾書.doc
附件下載:附件2: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wps
附件下載:附件3:楚雄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生報名信息一覽表.xls
來源:https://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4-0621001.htm